审判综合楼五楼法官工作室、三楼大法庭和玻璃幕墙修缮改造
三明·明溪县发布 来源 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- 控制价
- 144.11 万元(招标控制价)
- 开标时间
- 投标截止
- 评标办法
- 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
- 项目编号
- E3504219400502900001
- 工程类别
- 房建
公告摘要
本招标项目审判综合楼五楼法官工作室、三楼大法庭和玻璃幕墙修缮改造已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闽高法【2025】77号批准建设,建设单位为明溪县人民法院,建设资金来源省财政专项经费,招标人为明溪县人民法院,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硕贤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 2.1. 工程建设地点:明溪县;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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