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流县氟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孵化基地建设项目(一期)
三明·清流县发布
- 控制价
- 4,180.08 万元(最高投标限价)
- 投标截止
- 评标办法
-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
公告摘要
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氟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孵化基地建设项目(一期)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〔2025〕10号、清发改〔2025〕41号批准建设,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星迈新材料有限公司, 建设资金来源专债资金,招标人为清流县星迈新材料有限公司,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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